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法院
民事調解書
?。?015)陳民初字第xxxxx號
原告xxx,女,生于x年x月x日,漢族,農民,住寶雞市xxxxxx。
委托代理人高亞妮,陜西寶吉律師事務所。
被告xxx,男,生于x年x月x日,漢族,農民,住寶雞市xxxxxx。
案由:離婚糾紛
2007年1月,原告與被告經人介紹相識。2007年4月2日登記結婚。2008年12月2日,生一女xxx。2013年1月13日,生一子xxx?;槌?,感情一般。兒子出生后,原、被告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原告長期居住娘家,雙方分居生活。
原、被告婚后無共同財產,也無債權、債務。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告提出離婚,被告同意。
二、婚生女xxx由原告撫養,婚生子xxx由被告撫養,撫養費雙方自理。
三、陪嫁物小天鵝洗衣機一臺、DVD一臺歸被告所有。
四、原告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擔。
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審判員 許紅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