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法對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是多少天沒有規定的,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提前30天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舉止不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首先,公司以員工舉止不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先確認是否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并且,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規章必須合法合理;
2、公司規章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制定;
3、公司規章必須經公示或告知員工。
其次,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時遵守以下程序:
1、公司要先弄清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的事實,并要為此收集證據;
2、公司主管人員要根據事實,提出開除員工的處理意見;
3、公司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經大會討論,確定是否開除員工;
4、公司做出開除決定后,要到勞動部門備案開除處分決定;
7、公司做出《開除通知書》后,要直接發給員工;
8、轉移員工檔案。
如果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開除員工的程序未按照以上規定進行,即屬于違規行為,員工可以積極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法對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是多少天沒有規定的,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提前30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