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犯罪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先上法條:
《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醉酒狀態是不能減輕刑事責任的。這個在刑法理論上叫“原因自由行為”。
原因自由行為是指,原本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后來因為某種原因,陷入了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狀態實施了犯罪行為,而陷入無刑事責任能力狀態的原因是其自身意志可以決定的。
簡單來說就是,自己把自己搞懵了還去害人的,該咋判咋判。這是基本原則。
有原則就有例外。醉酒有不同情況,分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就是一般的喝酒過量導致醉酒,這種要負刑事責任,但病理性醉酒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病理性醉酒,又稱為特發性酒中毒(Alcohol idiosyncratic intoxication),是指所飲不足以使一般人發生醉酒的酒量而出現明顯的行為和心理改變,在飲酒時或其后不久突然出現激越、沖動、暴怒、以及攻擊或破壞行為,可造成自傷或傷人后果。發作時有意識障礙,亦可出現錯覺、幻覺和片斷妄想。發作持續時間不長,至多數小時;常以深睡結束發作。醒后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 病理性醉酒極為少見,可能與患者的個體素質或原有腦損害如外傷后遺癥、癲癇、腦動脈硬化等引起大腦不能耐受酒精有關。診斷病理性醉酒需符合酒中毒的診斷標準,但患者的飲酒量比普通醉酒少得多。
——引自百度百科《病理性醉酒》條目
由于飲酒者具有特異體質,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很少量飲酒就處于一種嚴重的精神障礙狀態。也就是說,喪失刑事行為能力的原因并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
但病理性醉酒的適用有嚴格的限制,首先是對醉酒原因的狀態進行鑒定。
?。ㄟ@個表格截取自《淺析司法鑒定中普通醉酒與病理性醉酒的區別》,作者謝金林、潘國南?!缎淌录夹g》1989年第6期,26-27頁。抱歉我找了好多論文,是在沒找到近期的對兩者對比得比這個好的了。)
醉酒不僅不可以減輕法律責任,甚至很多情況下還是入罪的構成要件。很多行為正常情況下實施不是犯罪,醉酒之后實施就是犯罪了。
最典型的是危險駕駛罪?!缎谭ㄐ拚赴恕穼⒆砭岂{駛機動車的行為納入刑法,血液中酒精濃度在80毫克每百毫升以上的,就可以入罪追究刑事責任。
除此之外,在交通肇事罪中,正常情況下,致一人以上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以上的,才構成犯罪。但時如果是飲酒后或者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致人重傷且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就可以構成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