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化騰的微信這幾年在中國大地上火了起來,讓人們的溝通變得更加的便捷,溝通在加速,效率在加速!現在好多工廠,管理者都要求員工加入工廠的微信工作群,大家在里面溝通工作上的事情更加的方便。有了微信群,要開除一個員工也是十分便利的事情,群主直接將他移出群聊就完事了。如果你遇到了被移出群聊,會有什么反應?下面一位在大朗案的勞動者給出了他的答案:
林某于2020年3月15日入東莞市一家機械公司,沒有填寫入職登記表,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參保,當時是朋友介紹進去的。手頭上只有和老板的微信聊天記錄和在3月20號老板把他拉入工作群的記錄。
2020年7月10日,他在群里被老板移出了群聊,群里雖然只有11個人,但是他覺得這已經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更加可氣的是,老板竟然不愿意支付賠償金。
因為以前有幫他打過官司贏過七萬多元,這次,他再一次找到筆者,要求用法律的武器伸張正義,既然是老客戶了,這個忙肯定是要幫的,雖然他在這公司上班不到四個月時間,但是這口氣是要出的啊,最好的是能在出這口氣的同時還有一些人民幣放進口袋,光為了出氣沒有錢錢也不現實!
接下來為他申請了勞動仲裁,大朗鎮仲裁庭的案件比較多,一個鎮立案的勞動爭議案件已經排到1000多宗了,本案的收案案號為1002號,仲裁員們也是加班加點的盡量完成工作,下午五點鐘還安排開庭,實際五點半后公司的老板才到庭,仲裁庭也是忍了。
2020年12月1日晚上6點鐘在庭審過程中,公司終于意識到隨便移員工出群聊的嚴重性,同意支付25000元解決此爭議,并于當天支付4000元,余下21000元在2020年12月10日前支付。超時則罰款5000元。
拿到調解書,走出仲裁庭,已經是晚上的七點半鐘了,外面燈光輝煌,到處車水馬龍,肚子也是餓了,下次一定要建議仲裁庭不要安排那么晚還要開庭。
律師評析:本案中,勞動者也是沒有任何書面的證據,所有的證據就是在一部手機里面,主要是靠手機里的微信聊天記錄打贏了這官司。具體到本案,群主任性地將群員移出群聊,就是我們所說的違法解雇,是對一個人的工作能力的全盤否定,相信很多勞動者心里是有說不完的不滿情緒。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華律網)